| 银行间市场主协议版本多业内人士呼吁改变“一市两制” 继去年10月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下称“NAFMII主协议”)之后,昨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该主协议释义。一些银行界人士呼吁,当前银行间市场衍生品交易两份主协议并存的格局有待改变。
NAMFII主协议主要针对银行间市场通过一对一方式进行的各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通过明确双方在交易各个环节中的权利和义务,来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它规范了市场参与者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行为的基本准则。该主协议经央行授权,由交易商协会于2007年10月12日发布。
在昨日交易商协会召开的座谈会上,来自银行的多位人士表示,当前银行间市场衍生品交易两份主协议并存格局仍有待统一。
去年8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2007年版)》。该主协议覆盖范围包括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市场,包括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和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金融机构操作当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一市两制’。”一位与会的中资银行业人士称,出台主协议的基本的出发点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但现在机构却要花大量精力处理两份主协议,此外,中资银行在与境外金融机构交易衍生品时还需签ISDA(国际互换和衍生工具协会)主协议。
“好几个协议并存。先把银行间的两个协议统一了,以后工作量可能会减少一半。”该人士建议。
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昕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目前利率类衍生品交易主要用NAMFII主协议,汇率类衍生品用外汇交易中心发布的主协议。不过,也有银行业人士提出,如果以后市场发展出同时涉及汇率和利率的产品,如何从司法解释等方面推动两份主协议的统一就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统一的主协议的出台或尚需时日。有银行人士提议,是否可由交易商协会和外汇交易中心牵头,由市场成员参与签订一个过渡性的协议,由原来的双边协议逐步过渡到NAMFII多边框架协议。张昕认为,统一的主协议的出台仍须有监管部门来推动。
对于NAMFII主协议,还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亟待解决,例如主协议中引入的终止净额制度,一位外资银行人士提出,如果真的到了交易双方因纠纷对簿公堂的时候,法院是否认可终止净额这种制度安排?此类问题仍有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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