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央行、银监会日前针对原“二套房”新政存在的“二套房”界定模糊的问题作出的这一规定成了市民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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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认定细则:以家庭为单位
记者昨日走访省内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以目前商业银行对借款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方式来看,一些购房者很可能以假离婚或利用银行征信系统更新“时间差”来规避“二套房”新政。银行业界人士指出,要落实新政,各银行对于借款人信息资料的收集和信贷审查工作还须作出调整。
征信系统无法直接查询借款人家庭信息
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规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这就要求银行放贷时要确认借款人家庭成员的信用记录。可是目前银行的征信系统尚未和公安、民政部门的信息资料实现资源共享,在征信系统查询到的信用记录内容主要涉及个人贷款、信用卡、公积金等方面,并不能直接查询到借款人家庭信息,因此无法直接鉴别家庭单位贷款情况。
对此,我省银行业界人士表示,这个问题可通过办理贷款前要求贷款人提供其家庭信息的方式来解决。贷款前,贷款人须向银行提供真实的婚姻记录,如未婚,须出示有关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如已婚,则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及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然后将这些补充信息输入征信系统,最后再由银行分别查询夫妻双方或家庭的信用记录。
一些购房者可能假离婚享受“首套房”优惠
不过,即使系统完善了,一旦夫妻双方通过假离婚达到购买“二套房”享受“首套房”优惠的目的,银行方面仍无力防范。中行省分行相关人士坦言,夫妻双方假离婚后就不再构成家庭关系,确实存在规避二套房新政的可能性,但夫妻间法定关系解除后双方都要冒很大风险,并不是妥善的购房方式。
短时间内向不同银行贷款买多套房可能均成“首套”
购房者还可能通过央行征信系统更新的时间差来实现短时间内同时购买多套住房均享受首套房标准。据中行省分行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各商业银行信贷数据是先汇总到总行后,再进入央行征信系统。操作环节较多,在目前正常情况下,征信系统一般一个月才更新一次。如果有借款人在一个月内通过不同银行贷款购买多套住房,而各行在查询征信系统时均无法查到,最终很有可能几家银行都将手中的业务按照首套房标准审批执行。(记者 周昆)